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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定

关于2012年秋季过渡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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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继续采用网上统一申请。申请人员请于9月1日至15日登陆贵州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在网站首页“服务大厅”内的“在线办理”栏目里选择“教师资格申请”,注册或登录后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9月15日前)提交。今年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凡是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尽快申请教师资格。

  1、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的社会人员,已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80分)及以上标准(参照贵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2012年秋季申请流程的具体要求),可申请以下教师资格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注: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时间为每年的下半年;

  2、网上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点击“正式提交”并确认后,所提交的“网上信息登记表”将不能再修改;

  3、申请人每次只能申领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份教师资格证书。

  2、非师范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的社会人员:必须完成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和普通话的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1)如已完成“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方法概论”三门课程的补修并通过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以考试日期为准),已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80分)及以上标准(参照贵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2012年秋季申请流程的具体要求),可参照以上师范类专业人员条件申请。

  (2)如未取得“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方法概论”三门课程合格证书者或任意一门证书过期者,从2013年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试一律按照教育部的考试改革要求执行。

  政策和具体要求,可登录市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

  网上报名,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3)如未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者,须预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可直接和贵州市普通话测试中心,陕西北路500号联系。(T:62558388)待取得合格证书后参加明年3月份的教师资格认定。

声明:本文为教师资格考试备考知识整理与分享,相关考试政策、报名时间等信息请以官方发布为准。文中涉及的图片仅作排版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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